上萬月薪降至800元 空姐告了新華航空
昨天上午,新華航空公司21名乘務員把航空公司推上(北京)順義法院被告席,指稱資方以不公的方式變相裁汰他們這些業(yè)績良好的乘務員。而新華航空公司稱公司只是受全球經濟影響調整了飛行計劃。
起訴航空公司的乘務員都在20歲到27歲,其中有18人是空姐,很多人一大早就穿著公司的制服來到法庭。原告介紹說,去年3月,公司所有乘務員被通知參加英語口語測試。測評之后,公司未公布測評結果!肮疽悦摦a培訓的名義剝奪了我們的飛行權,讓我們每月領800元的最低保障金!
去年8月,公司通知包括21名原告在內的91名乘務員進行乘務員綜合素質再考核,稱如果考核不合格,公司將按不能勝任工作予以處置。這些乘務員非常困惑,因為他們中很多人在當年的業(yè)績考核中排名靠前,不少人還獲得過公司各種表彰、獎勵,經常被安排精品航線飛行任務。
“公司無故認定我們不合格,并人為強制再考核,把我們作為不勝任職位人員及富余人員,減薪脫產安排進培訓班!背藙諉T方認為,公司在沒有事實依據和規(guī)范依據的情況下,讓合格的乘務員脫離工作崗位,擅自剝奪他們的勞動權利,這是一種違反勞動法的行為。他們要求航空公司停止無理培訓,安排飛行任務。
一名空姐告訴記者,新華航空被海航合并后,她們一直飛海航的航班,有飛行任務時月收入上萬元,而現(xiàn)在每周去公司簽到兩次,公司發(fā)給她最低保障金800元。公司要求他們轉崗到地面,但只有部分人同意了,不少人只能待崗。而公司新招募的乘務員薪酬只是她們曾經薪酬的五分之一。
新華航空公司的代理人當庭否認原告的說法,稱公司并沒有解除乘務員的勞動合同,也沒有變更工作崗位。
在此前的勞動仲裁中,新華航空公司辯稱,公司從來沒有取消乘務員的飛行資格,飛行資格和執(zhí)行飛行任務是兩個概念。公司享有安排工作的自主權,有飛行資格的乘務員是否執(zhí)行飛行任務及怎樣執(zhí)行飛行任務,是公司根據飛行任務的需要目的自主安排的。受到全球經濟及燃油的影響,公司對飛行計劃有所調整。從去年9月起,部分乘務員參加了公司的乘務員綜合素質培訓,因此沒有執(zhí)行飛行任務,但并不表明是取消了飛行資格。因此,乘務員要求恢復飛行資格的請求無法成立。
對于乘務員要求支付工資差額的請求,新華航空公司認為乘務員工資中的小時費是指實際執(zhí)行飛行任務的所得,但自乘務員參加脫崗培訓,后提起仲裁,沒有執(zhí)行飛行任務,因此不需要支付小時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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